中式八球规则 中国台球协会

第一章

通则

通则列明了诸如着装要求、申诉程序、赛程安排等未包含在比赛规则中,但又在实际比赛中需要约定的事宜。通则内容在每次比赛中都不同,例如单场局数、开球顺序等。比赛组委会有权根据通则精神在赛前确定并依此执行。相对而言,比赛规则需要在比赛过程中严格执行。

1.

比赛规则特例

比赛规则不允许被随意更改,除非得到中国台球协会许可,国外赛事必须得到该赛事组委会许可,此外对规则临时变动的书面解释也应在赛前运动员会议中通过。

2.

选手服装要求

每位选手的服装必须符合比赛要求并且整洁干净。如果选手不确定自己的服装是否符合要求,可以在赛前向赛事总监确认。赛事总监对服装要求有最终决定权。特殊情况时,赛事总监可以允许服装不符合要求的选手参加比赛,例如航班托运行李遗失、选手特殊身体状况等情况。选手可能会因为服装未达要求而被取消比赛资格。

如果在比赛前没有宣布关于服装的具体要求,则默认采用下列服装要求。

2.1

男子

男选手可以穿着任何颜色的有领衬衫或者POLO衫(有领T恤衫),上衣必须束在裤子里。

对裤子颜色没有特殊要求,要注意的是不允许穿着任何牛仔裤或者牛仔面料的裤子。

鞋子必须是正规而且与全身装束匹配的款式,不允许穿着运动鞋或凉鞋。在赛事总监允许的情况下选手可以穿着皮质或者仿皮材质的运动鞋。

2.2

女子

女选手的上装可以是衬衫、休闲衬衫、POLO衫(有领T恤衫)或者其他款式优雅、庄重的女士上装。

对裤装颜色没有特殊要求,要注意的是不允许穿着任何牛仔裤或者牛仔面料的裤子。女选手可以穿着裙子但裙摆必须超过膝盖。

鞋子必须是正规而且与全身装束匹配的款式,不允许穿着运动鞋或凉鞋。在赛事总监允许的情况下选手可以穿着皮质或者仿皮材质的运动鞋。

3.

裁判守则

3.1

裁判应:

(a)

是一场比赛的唯一裁决者,对比赛中所发生的一切作出判决;

(b)

负责执行比赛规则并维持比赛顺利进行;

(c)

裁判应当回答选手提出的有关客观事实以及与比赛规则相关的问题;

(d)

在有违公平竞赛原则时,裁判有权推迟比赛进程,这种权力同样适用于出现争议时;

(e)

当比赛采用“三次犯规”规则时,裁判应当在选手第二次犯规发生后作出提醒。如果现场有公开显示犯规次数的记分牌,则无需口头提醒;

(f)

如果规则没有涵盖比赛过程中出现的特殊情况,裁判可以在公平竞赛原则下对该状况作出判决;

(g)

如果被要求,可以告知击球选手目标球的颜色或号码;

(h)

在合理要求下清洁任何台面上的球;

(i)

协助选手拿出或放回架杆等辅助设备。

3.2

裁判不应:

(a)

回答任何与规则无关的问题;

(b)

提示击球选手该次击球可能会出现的犯规;

(c)

提供足以影响赛事的建议和意见;

(d)

回答任何有关分值差的问题(14-1连续击球比赛中)。

3.3

如果裁判没能注意到某争议情况,他可以参考在场的记分员,其他赛事工作人员或看台中所处最佳位置观众的意见后作出裁决。

4.

“区域裁判”形式的比赛

“区域裁判”形式的比赛是指一名裁判同时执裁几张球台上进行的比赛,而不是单一执裁一场比赛。这种情况下,选手仍然需要遵守比赛规则。具体建议如下:

非击球选手将承担裁判的职责。如果在击打前,击球选手认为对手将无法对他的击打作出适当判罚,该选手可以让裁判在一边观看这一击打过程。同样,非击球选手也可以在不肯定或不愿意执裁某情况时寻求裁判的帮助。任何一方都有权暂停比赛直到他对比赛的执裁结果表示满意。

当选手间出现争执情况,裁判将对他并没有亲眼所见的情况进行判罚,这时裁判需要在尽可能全面了解当时的情况后谨慎的作出判罚,这个过程可以包括询问其他目击者、回放比赛录相以及重新演示之前的击打过程等。当裁判被要求裁定是否有犯规情况出现,而同时没有明显的迹象表明确实是犯规,除非在一方声称自己没有犯规时对方提出抗议,否则均假定没有犯规行为的发生。

5.

球的摆放

目前普遍使用摆球器和三角架摆球。当球局开始,摆球器或三角架放在置球区,所有的球被放置在摆球器或三角架的框内然后被摆放在置球区。使用摆球器摆球与使用三角架摆球的优势是保证快速、紧贴的将球摆放好。比赛使用何种器械摆球由赛事组委会决定。摆球是裁判的职责,球员不能自行摆球,除非赛事组委会有明确要求。

6.

贴库球以及贴球的宣告

裁判应在目标球可能贴库或贴母球的情况下认真观察并作出宣告,选手可以在必要情况下提醒裁判对此类情况作出宣告。选手必须给予裁判充足的时间作出判定。

7.

重新摆放/复原球的位置

在任何情况下当一颗球需要重新被摆放或复原时,唯一有权单独执行该任务的是裁判。裁判可以以任何方式在合适的时间执行该规则,并且可以询问双方选手,任一选手所提出未有争议的建议可以被采纳。任一选手可对裁判的看法提出一次异议,但在这之后,裁判的最终判断将决定球的重新摆放或复原位置。

8.

清理球袋

对于已入袋的球,虽然清理球袋是裁判的责任,但如果因为犯规而造成的球入袋后出现管理上的失误,最终责任归于该击球选手。如场边无裁判执裁,当出现该情况时击球选手可自行执行该权力,但该意图需让对手清楚地意识到。

9.

防止外界干扰

裁判应避免比赛受到干扰,例如来自邻桌选手或观众的干扰,如有必要比赛可因此暂停或推迟。干扰可以是来自肢体或语言等方面。

10.不可抗拒因素

比赛中可能会出现规则未罗列且无法预料的情况。出现此情况时,裁判会在公平竞赛的原则下作出判决,必要时一局比赛可能会被移至另一张球台进行,球的位置无法移动时裁判宣布该局比赛为僵局。

11.教练

比赛中允许选手接受教练的指导。但选手连续击打时,这种情况不被准予,因为这将影响比赛的连贯性。裁判和赛事组委会有权对此设定附加限制。选手有权请求暂停以向教练获取帮助,但教练不得接近比赛台面。如果裁判认为一名教练干扰或影响了比赛,可责令该教练远离比赛球台。

12.对比赛器材的默认接受

在一次巡回赛或一次单独比赛开始后,球员无权置疑比赛组织者所提供器材的质量及权威性。相关抗议必须在比赛正式开始前提出。

13.选手对器材的使用

选手使用的器材必须符合世界撞球联盟(WPA)对器材的规定。通常来说,选手们不可以在比赛中使用其他新式器材。以下提及的器材是合法的。如果一名选手对器材的某一特殊用途有疑问,应当在比赛前询问赛事组委会并得到明确答复。除了器材本身设计的使用方式外,选手不得改变其用途。

(a)

球杆:允许选手在比赛期间调换球杆,例如开球杆,跳杆及普通杆。选手可以使用内置的或外接的球杆延长器以增加球杆的长度。

(b)

巧粉:选手可以使用巧粉以防止杆头打滑,并且可以自带巧粉,但巧粉的颜色需与台尼颜色匹配。

(c)

架杆:选手可以同时使用超过两种以上架杆来支撑球杆。选手可以使用自己的架杆,但该架杆必须符合规定或得到当值裁判认可。

(d)

手套:选手可以使用帮助握杆或手架的手套。

(e)

滑石粉:在裁判认为合理用量的情况下允许选手使用滑石粉。

14.迟到

选手必须在规定的比赛时间到达球台并准备开始比赛。如果一名选手在规定时间未出现,则依照赛前约定的处罚办法处罚。如果两名选手均迟到,则

15.开球顺序根据各自情况分别给予相应处罚。对于反复迟到的选手,赛会可采用更严格的处罚办法。

赛事组委会有权决定开球顺序。例如,由胜方开球或轮流开球,或连开三局等。

16.非击球选手

当击球选手在场上进行比赛时,非击球选手应停留在其指定座椅区。当选手在比赛期间(包括局与局之间)需要离开比赛区域,他必须得到裁判的允许。如果在未经裁判允许的情况下离开比赛区域,此举将被视为违背体育精神的行为。

17.限时击球

目前在国际国内的各类比赛中经常采用限时击球的比赛方式。赛前赛事组委会会对每一次击球的限制时间,单局或单场延时的时间以及次数作出明确规定。比赛中会有一名工作人员(裁判或场外专职人员)或专门的计时设备进行记时,通常会在剩下10秒时作出一次提醒。计时从台面上所有球静止或上一位选手离开球台范围开始,结束于杆头接触母球产生一次击打或选手请求延时。如击球选手在规定时间内没有出杆,便为犯规。

18.暂停

除了赛事组委会另外规定外,每名球员在超过9局的8球、14-1比赛或超过13局的9球、10球赛中可请求一次五分钟的暂停。球员执行暂停的权力前必须告诉裁判他的意图,并且确定裁判意识到该事实且在记录表上登记。

暂停期间选手如有不妥行为举止,他将被剥夺暂停权力。情节严重者将会因违反体育精神而受到处罚。

美式比赛中暂停在局与局之间执行,特殊情况除外。

选手如果因为药物原因等特殊情况出现不适,赛事总监可调整暂停次数及时间。

当出现影响比赛公平、顺利进行的情况出现时,裁判需第一时间作出暂停比赛的举措,直到该情况消失为止。如果该情况发生在一局比赛过程中,裁判必须保证台面上的球局保持原状,直到暂停结束,比赛依照暂停前的击球顺序继续。如客观原因造成球局无法被保持原状,裁判或赛事组委会有权在适当的时候告知选手此局作废,待比赛能顺利进行时重新开始新的一局球。

19.

不当行为

拒绝进行一局比赛,或其言行依照裁判的判断有故意或持续的不妥,包括持续浪费时间且被依照本章20.所警告或者有非绅士的举动,裁判应警告他如不改善此举的话将被判输掉该场比赛。

20.对违背体育精神行为的处罚

比赛规则和通则中对于违背体育精神行为的处罚给裁判和赛事官员留有比较宽泛和灵活的处理空间。判罚的依据可以考虑以下这些方面:选手之前的行为表现、事先的警告、行为的严重性以及赛前运动员会议上是否强调等。此外,比赛的级别也可以作为考虑因素,因为一名优秀的运动员除了具有高超的球技之外,得体的言行也是必备的素质。

21.申诉规则

如果选手有需要裁定的事宜,首先应与裁判沟通,裁判会作出最恰当的判定。如果选手对裁决有异议,可以向裁判长随后是赛事总监提出抗议和申诉。在正规比赛中,赛事总监的裁决是有最终决定性的判定。申诉者在每次申诉之前需要交纳申诉费,如果申诉失败申诉费不被退还,申诉费的具体数额需在赛事秩序册或者赛前运动员会议上明确。

同一名选手就相同问题只能提出一次申诉,如果他就同一个问题第二次提出申诉,该举动将会被视为违背体育精神的行为并受到相应处罚。

美式规则

第二章 比赛规则

以下规则适用于所有美式项目的比赛,除非指明特定规则。

美式比赛在一张平整的铺有台布及橡皮库边包围的台面上进行。比赛选手使用一支球杆通过击打母球依次撞击目标球,目的是为了将目标球打入库边交接处的六个球袋。比赛的胜利以不同项目的约定为准。

1.

选手的责任

选手有责任了解所有与比赛相关的规则,条例及赛程等。赛赛官员会尽量将相关资讯准确及时的传达给选手,但这依然是选手的主要责任。

2.

以比球决定开球顺序

比球是比赛中用来决定开球顺序的第一次击球。比球获胜的选手获得开球选择权。

裁判会将两颗球分别放置在开球线后,两名选手在大约同一时间击球并使其接触底库后返回,球停止时更靠近顶库的一方获得比球胜利。

一次非法比球或不能获得胜利的比球是指,选手击出的球:

(a)

越过纵轴线进入对手区域;

(b)

未碰顶库;

(c)

接触底库超过一次;

(d)

球入袋或离开台面;

(e)

接触两侧库边或停留在角袋袋口并且已越过顶库或底库边线。

如果出现下列情况,选手重新比球:

(a)

一名选手明显晚于对手击球;

(b)

球静止后裁判无法判断哪一颗球更接近顶库;

(c)

双方都出现非法比球。

3.

重置球

当有必要重新置球或清洁球时,裁判应尽其所能把相关的球放置回它们应该在的位置(相应置球点)上。如有障碍球使得该动作无法执行,重置球应该在不妨碍其他球的前提下被放置在置球点与底库之间的纵轴线上,并且尽量靠近置球点。重置球应当尽量靠近或接触阻碍球,但如果阻碍球为母球,只能尽量靠近母球而不与其接触。如果整条置球点与底库之间的置球线都被其他球覆盖,重置球应当被放置于尽可能接近置球点的位置。选手必须接受裁判所判断的位置。

4.

手中球

当出现手中球时,选手可将母球放置在比赛台面上的任何地方,并可以在执行击球动作前继续移动母球。选手可以使用球杆的任何部分移动母球,包括杆头,但不得有向前的击球动作。在某些比赛以及大多数开球中,母球的摆放位置限制在开球线后的区域,这取决于比赛采用的规则。

当所有合法目标球都在开球线后,母球依照具体项目规则为开球线后手中球,并且必须往底库方向击打,此时选手可以要求裁判将最靠近开球线的那颗合法目标球重置。如果两颗或两颗以上的合法目标球离开球线的距离相等,选手可指定重置哪一颗球。恰好停留在开球线上的目标球是可以被击打的。

5.

指球定袋

在执行指球定袋(指明下一杆所要击打的目标球以及要进的球袋)规则的比赛中,选手击打哪颗目标球和进哪个球袋必须明确告知裁判或对手。至于进球的过程细节,比如碰触几次库边、是否接触其他球,以及其他球是否入袋则无关紧要。每一次击球只可指定一颗目标球和一个球袋。指球定袋的明确标准可由赛事组委会在赛前重新规定。

在执行指球定袋的比赛中,选手可以选择安全击打而非直接击球入袋,此后球权交于对手。选手选择击打安全球之后有球入袋的情况下该球是否需要被重置,取决于某项比赛是否有争对性的规定。

6.

同时击中

如母球在一瞬间几乎同时击中一颗合法目标球和一颗非法目标球并且难以判断先击中哪颗球时,该情况被假设为合法目标球先被击中。

7.

球自行移动

一颗球在看上去似乎已经静止后可能出现自行移动,这可能是因为球或球台有微小的缺陷。在比赛中这被视为正常情况,除非该情况导致了球入袋,出现该情况后自行移动入袋的球需要被尽可能放回原位。如果选手的一次击球过程中有球因自行移动而入袋,并且该落袋现象影响到这次击球的结果,裁判应复原台面并让选手重新击球。选手不会因球自行移动而受到任何处罚,见第八章1.8球入袋。

8.

非选手干扰

比赛过程中如果有非选手干扰发生并且影响到某次击球结果,裁判应将所有相关的球放置回原来的位置,由该选手重新击球。如果这次干扰对击球结果没有造成影响,裁判仅需重新放置受到干扰的球,而比赛继续进行。如果球已无法被放置回原来的位置,此局即判为僵局。

9.

提出对宣判和规则的异议

如果选手有需要裁定的事宜,首先应与裁判沟通,裁判会作出最恰当的判定。如果选手对裁决有异议,可以向裁判长随后是赛事总监提出抗议和申诉,比赛中赛事总监的裁决是有最终决定性的判定。申诉者在每次申诉之前需要交纳申诉费,如果申诉失败所交费用不予退还,申诉费的具体数额需在赛事秩序册或者赛前运动员会议上明确。

同一名选手就相同问题只能提出一次申诉,如果他就同一个问题第二次提出申诉,该举动将会被视为违背体育精神的行为并受到相应处罚。

10.弃权

选手只可以在轮到他击球时才能提出弃权决定。弃权可以是针对一局比赛也可以是针对一场比赛。对手有权接受或拒绝。如果对手表示继续比赛,该决定无效。

11.僵局

如果裁判判断发生僵局或可能发生僵局时,他应提议选手重新开球。但如果有选手拒绝,裁判将允许比赛继续一段时间,一般而言,裁判会让双方再各击打三杆或依其判断而另作决定。此后如僵持局面仍未被打开,裁判将取消该局所有得分并摆球重新开始此局比赛,同时:

11.1

由原开球选手重新开球;

11.2

原击球顺序不改变。

12.违背体育精神的行为

通常来说对违背体育精神行为的罚则裁判可通过他对选手犯规行为的判断而进行调整。这些罚则可以是一次警告,一次标准犯规的罚则(并记入“连续三次犯规”之内),输掉该局、轮或比赛,取消比赛资格或可能取消名次,奖章和排名积分等。总之,对于违背体育精神的行为,裁判应当作出合乎比赛精神的判罚。

违背体育精神的行为是指任何蓄意玷污体育精神,破坏或改变公平竞赛原则的行为。这包括,

(a)

干扰对手;

(b)

未以击球方式而随便移动球的位置;

(c)

故意打出滑杆;

(d)

在裁判宣判一次犯规或宣判比赛延时后继续击球;

(e)

在比赛期间练球;

(f)

在球台上做记号;

(g)

故意推迟比赛;

(h)

不恰当地使用器材。